2020年3月25日 星期三

有關「109年國民旅遊卡新制應注意事項(1)109年度起雖放寬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惟仍應休完應修畢日數(10日)」補充說明之


★公教人員部分:(兼任行政教師自109.8.1開始實施)
Q: 具10日以上休假資格,雖今年未辦理休假,平日(非上班時間內)及假日使用國旅卡消費
          並刷滿1萬6000元,其中觀光旅宿業及自行運用部分各已達8000元,可否提出申請補助
         ?
A:可以。但至年終截止前仍須休畢10日。未休畢者視同放棄。

★工友部分:

Q: 具10日以上休假資格,雖今年未辦理休假,平日(非上班時間內)及假日使用國旅卡消費
          並刷滿1萬6000元,其中觀光旅宿業及自行運用部分各已達8000元,可否提出申請補助
         ?
A:不可以。工友請領休假補助費方式,以當年度累計實際休假日(時)數達10日者,核
  給新臺幣(以下同)16,000元休假補助費,補助額度區分自行運用額度及觀光旅遊額度
  各8,000元,當年度累計實際休假日(時)數未達10日者,按休假日(時)數比例支給
  休假補助費以每日1,600元、每小時200元計算,累計補助總額在8,000元以內屬自行運用
  額度,超過8,000元部分屬觀光旅遊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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