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仁和國民中學教職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115年5月29日修)
本次修正如附檔,重點如下:
- 第四點辦理方式及適用對象: (一) 配合每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歡送退離人員及教師節敬師活動由人事室簽辦以共同供應契約禮券方式辦理【適用對象為編制員額(含約用、契進支領月薪)教職員工】。
- 第六點經費補助及核銷: (一)活動禮券: 編制員額(含約用、契進支領月薪)教職員工參與前開二項活動辦理,每人 1700 元依該年度在本校服務在職比例(以月份為單位,採無條件進位百位數)發給,由人事室簽辦以共同供應契約禮券方式辦理及核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