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109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1月15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80131889號函辦理。


二、 本案109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15日(星期三)止,請郵寄核章正本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憑辦(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並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三、 本案請貴校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與。


四、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電話:049-2332110轉322。


五、 旨揭計畫及表格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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